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2#、3#泊位调整货类、作业方式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2#、3#泊位调整货类、作业方式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码头2#泊位货类进行调整,新增乙烷、丙烷、丁烷的物流,物流模式为乙烷、丙烷、丁烷自码头卸船,通过管道输送至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自用罐区进行储存。同时,本项目对3#泊位二氯乙烷的物流模式进行调整,在现状通过输油臂装卸二氯乙烷的基础上,新增软管装卸二氯乙烷的作业方式。本项目仅对码头经营货类及物流模式进行调整,不涉及库区储运变化,不涉及码头水工建筑物改造及海域疏浚等海域施工活动。项目实施前后,码头设计年吞吐量无变化,仍为530万吨/年;库区年周转量、库容、经营货种均无变化。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南港九街6号
联系人:孟凡志
电话:13332033971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五、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示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