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5/7 点击数:101
大港石化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大港石化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需对大港石化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以便让社会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同时也了解社会公众关于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港石化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3、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4、建设性质:技改
5、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对聚丙烯装置进行改造,引入乙烯原料,以生产无规共聚产品。改造完成后装置产能仍为10万吨聚丙烯/年,设计年产均聚产品5万吨、无规共聚产品5万吨。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增乙烯精制及压缩系统,用于对外购乙烯原料进行精制,以使其满足装置工艺要求;
(2)新增脱羰基硫塔,用于脱除现有丙烯原料中的羰基硫,以提升原料品质,使其符合装置工艺要求;
(3)对厂区现有中心化验室进行局部改造,新增分析化验设备,以满足本项目实施后聚丙烯装置原辅料及产品的检测需求。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1、废气
本项目新增乙烯精制单元,并新增丙烯脱羰基硫塔。乙烯精制单元主要是去除外购乙烯原料中的水分、CO等,丙烯脱羰基硫塔用于去除丙烯原料中的羰基硫。新增设备不涉及工艺废气的排放。
现有聚丙烯装置固体添加剂投料过程、挤出包装过程产生颗粒物。本项目实施前后,装置聚丙烯产能不变,固体添加剂用量不变,颗粒物产排情况不会发生变化。本项目不会新增颗粒物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实施后装置整体动静密封点数量增加,有机物料流经动静密封点泄漏产生的有机废气增多,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动静密封点泄漏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落地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限值要求。
本评价对现有装置挤出造粒、掺混料仓产生的有机废气补充识别,废气经收集治理后通过DA03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产品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配套对厂内现有中心化验室内聚丙烯房间进行改造,在充分依托现有化验分析仪器的前提下,新增部分仪器设备,新增部分有机试剂的使用,化验室废气经收集治理后通过DA037排气筒排放,经预测,非甲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 其他行业”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新增乙烯精制单元设置围堰,地面需定期冲洗,新增地面清洗废水排放量,与装置区现有的地面清洗废水一同进入装置区内现状配套污水预处理池简单沉淀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场,出水进入深度处理装置处理后,再进入超滤反渗透装置处理后回用,不会新增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乙烯压缩机,采取设备基础减振、软连接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废脱CO催化剂、废分子筛、废脱COS催化剂、废滤袋、废活性炭等,固体废物经以上措施处理/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危险物质为乙烯、丙烯,主要环境风险包括危险物质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产生或次生污染物对环境造成危害,在建设单位风险防范措施得当、应急反应及时、减缓措施有效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6、地下水、土壤
乙烯、丙烯常温常压下为气态,无地下水、土壤影响途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规划。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各类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可以达标排放;经预测,项目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项目的建设从整体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看,该项目的建设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对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施工管理的条件下,该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衡量,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说明
为广泛征求广大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与环保有关),公众可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以了解更详细情况。
电话:(022)25310811
电子邮箱:tjcs16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