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4/27 17:04:43 点击数:42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排气筒DA001排放的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气筒DA002排放的硫酸雾和铬酸雾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气筒DA003排放的硫酸雾和铬酸雾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气筒DA004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TRVOC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乙酸乙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气筒DA005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可实现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可实现达标排放。
(2)水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含镍铜废水处理设施出口DW002总镍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第一类污染物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镍1.0mg/L)限值要求;厂区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出口DW001总铬、六价铬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第一类污染物三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铬1.5mg/L、六价铬0.5mg/L)限值要求;厂区总排口DW003各污染因子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声环境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北、东、西三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有独立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相应的暂存间,一般固废交处理单位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再厂区内分类收集后交城管委处置。在建设单位严格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并落实相关要求的条件下,危险废物处理可行、贮存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原辅料存储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的液压油(油类物质)、切削液(油类物质)、镀铜添加剂、硫酸、硫酸铜、镀铬添加剂、铬酸酐(铬及其化合物(以铬计))、退铬添加剂、油墨(正丙醇、乙酸乙酯)、乙醇、硫酸镍、盐酸、氯化铜、黑胶及污水处理站含铜、镍、铬废水;还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液压油(油类物质)、废切削液(油类物质)、脱脂废槽液、腐蚀废液、槽液滴定检测含铜废液、槽液滴定检测含铬废液、槽液滴定检测含镍废液、电镀槽维护废液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所有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10≤Q<100,环境风险潜势为III。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其中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三级,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
在落实一系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的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项目选址可行;本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经采取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风险影响水平可控;经预测,工程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说明
为广泛征求广大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与环保有关),公众可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以了解更详细情况。
电话:(022)25310811
电子邮箱:tjcs16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