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2/17 17:25:47 点击数:28
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委托天津潮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天津市南港工业园区创业路(东)69号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在自有厂房内空闲位置新增设备,使用***原料,通过***等工艺,生产催化剂3180m3。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港工业园区创业路(东)69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6****016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天津浦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创智大厦B座510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2****2679
E-mail:PZHB001@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示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