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4/27 17:35:36 点击数:109
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委托天津潮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优美科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天津市南港工业园区创业路(东)69号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在自有厂房内空闲位置新增设备,使用***原料,通过***等工艺,生产催化剂3180m3。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港工业园区创业路(东)69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6****016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的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项目选址可行;本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经采取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风险影响水平可控;经预测,工程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说明
为广泛征求广大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与环保有关),公众可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以了解更详细情况。
电话:(022)25310811
电子邮箱:PZHB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