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8/10 点击数:100
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大悍(天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纳入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现将企业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大悍(天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戴安会 |
企业所在地 |
天津开发区西区中南二街199号 |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 |
盐酸、硫酸、铬酐、五水硫酸镍、氯化镍、硫酸铜、醋酸、镍角、金属油漆、塑料油漆、稀释剂、氨水等 |
排放废气 |
电镀废气、喷涂废气、注塑废气 |
排放废水 |
生产废水包括电镀工艺废水、喷漆水幕更换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地面冲洗水等生产废水。其中,电镀工艺废水包括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酸碱综合废水。 |
危险废物 |
厂内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滤棉芯、槽渣、废抹布、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 、废铬酸雾网格、废网版、废包装罐、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 等。 |
风险防控措施 |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8月22日更新并备案,编号:120116-KF-2024-112-M; 2、企业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各项要求,自主检测按频度实施,废气、废水在线检测设备运行的正常有效; 3、废气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开启及日常点检。 |